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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

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,符合下列規定者,為成績及格,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;未達畢業標準者,發給修業證明書:

一、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、喪、病假,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,且經獎懲抵銷後,未滿三大過。

二、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丙等以上。

 

  • 1佳里區佳里國民小學學生評量辦法(1070815公布版).pdf
    1) 1佳里區佳里國民小學學生評量辦法(1070815公布版).pdf
  • 1佳里國小學生評量辦法(1070815公布版).doc
    2) 1佳里國小學生評量辦法(1070815公布版).doc
  • 佳里國小學生調班作業實施辦法(含申請表).pdf
    3) 佳里國小學生調班作業實施辦法(含申請表).pdf
  • 家長依工作所在地就學申請書_空白表格請雙面列印.pdf
    4) 家長依工作所在地就學申請書_空白表格請雙面列印.pdf
  •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修正條文.pdf
    5)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修正條文.pdf
  • 臺南市-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.pdf
    6) 臺南市-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.pdf
  • 臺南市-學生獎懲實施要點.pdf
    7) 臺南市-學生獎懲實施要點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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